甲方:山東驟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驟風管理軟件平臺合法訂閱用戶(以下簡稱:用戶)
本服務條款是甲方與用戶就使用“驟風管理軟件平臺”的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用戶選擇蓋章、網絡頁面瀏覽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本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瀏覽本服務條款而事實上登錄并使用了甲方軟件,即表示用戶與甲方已達成協(xié)議并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約定內容。如若雙方蓋章文本與本服務條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處,以雙方蓋章文本為準。
如果用戶對本服務條款的內容存有疑問,請致電甲方公司,甲方將向用戶解釋條款內容。如果用戶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甲方對條款的解釋,用戶有權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務。本服務條款所有內容甲方將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告知用戶:1、甲方官網(www.btbok.cn)首頁鏈接;2、用戶所用軟件“關于”菜單中的鏈接。
用戶所了解的本服務條款的內容可能會不時變更。如果本服務條款的任何內容發(fā)生變動,甲方會提前30天通過官網(www.btbok.cn)首頁鏈接和用戶所用軟件“關于”菜單中的鏈接兩種方式公布新版服務條款。如果用戶不同意甲方對本服務條款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用戶有權隨時停止使用甲方的服務,此等情況下,甲方應與用戶進行訂閱費結算(如果有),并且用戶應將業(yè)務數據遷出。如果用戶繼續(xù)使用甲方服務,則視為用戶知曉并接受甲方對本服務條款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
一、服務內容:
用戶訂閱并使用甲方管理軟件平臺中的相應軟件產品。該軟件產品包括:租賃軟件、門窗軟件、木門軟件、施工成本軟件、進銷存軟件、玻璃軟件,以及以上軟件產品的所有分支版本(分支版本的命名與以上軟件名稱會有所相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二、訂閱費:
1、甲方管理軟件平臺采用訂閱模式,即:先付費訂閱,后使用軟件。
2、用戶首次訂閱支付的費用包含兩項:第一年度的訂閱費;上線后軟件初始化和用戶培訓費用。
3、自第二年開始,用戶僅需支付當年度的訂閱費。訂閱到期前的30日內,用戶每次登錄軟件時都會在右下角看到以冒泡形式出現的續(xù)費提醒。
4、用戶支付的年度訂閱費,大部分用于支付第三方費用開支:阿里云服務器租用費、第三方云平臺使用費,其余部分用于軟件升級和維護。
三、軟件平臺:
1、甲方對管理軟件平臺擁有所有權,用戶支付訂閱費后獲得管理軟件平臺的使用權。
2、甲方對管理軟件平臺上的所有軟件、硬件、網絡帶寬保留隨時升級的權利,并且不需要事先通知用戶。用戶如有特殊要求,應至少提前7個自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用戶數據
1、用戶對存放在管理軟件平臺上的所有數據擁有所有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甲方出于服務之目的,有權對用戶數據進行調試。
2、甲方提供的管理軟件平臺僅用于存儲、處理、傳輸用戶數據。無論何種情況下,甲方不得修改用戶軟件中的任何數據,甲方也不對用戶數據的正確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3、用戶發(fā)現數據處理結果(或:表單數據)錯誤時,可聯系甲方協(xié)助解決,甲方應在24小時做出反映。用戶未發(fā)現錯誤,或發(fā)現錯誤后未聯系甲方的,甲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4、用戶決定不再續(xù)訂時,甲方應在7個自然日內銷毀用戶存放在管理軟件平臺上所有數據和所有備份。
五、平臺維護
甲方管理軟件平臺會在每日凌晨1:00-5:00自動進行系統(tǒng)維護,此時間段內面向所有用戶的服務會暫時停止,用戶使用軟件時應盡量避開此時間段。以上情況發(fā)生時,不屬于甲方違約。
六、異常情況處理
1、由于阿里云軟件、硬件、網絡故障,導致服務器宕機、網絡連接不上等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即:出現了阿里云服務條款中明確的各類情況,詳情參照:https://help.aliyun.com/knowledge_detail/40680.html)時,不屬于甲方違約。
2、應用程序軟件運行過程中出現bug或瑕疵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恢復正常。如遇特殊情況,處理時間需要超過24小時的,甲方應按延誤時間對用戶訂閱時間進行相應展期。但是,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其他間接損失。
七、違約責任
1、鑒于計算機、互聯網軟件的特殊性,下述情況不屬于甲方違約:
1)甲方對管理軟件平臺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軟件升級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
2)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用戶的軟件訪問速度下降、短時間卡頓;
3)軟件中使用的第三方服務(包括:軟件、接口、授權等)故障、暫停、中止或失效,導致軟件不能正常運行的。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對本服務條款所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用戶實際已經支付給甲方的所有款項總額。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條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干線路中斷、黑客、網路堵塞、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
八、爭議解決
在執(zhí)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直接向被訴方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九、服務條款發(fā)布日期:2014年12月1日
山東驟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電 話: 0531-89005613
傳 真: 0531-89005623
郵 箱: jin.chang.feng@163.com
技術支持1: 15621889102
技術支持2: 15621889105
技術支持3: 1379114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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